10月综合业务学习
所内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774
     20091028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组织了业务学习,参加律师有:马兰、敬建川、张秀春、李世新、胡丽娟、单瑞芳、宫浩

   讨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律师最近遇到的案件:

一、离婚案件

张律师:最近接到一个离婚案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及财产归属声明,内容主要是双方自愿离婚,离婚的前提是男方放弃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三套住房、部分存款),男方称:在写此协议时是在女方及家人的威胁下进行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现在其想反悔。

问:该协议及财产归属声明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反悔?目前法院的判决更倾向于什么?

绝大多数律师的意见是,当然可以反悔,该协议及归属声明显失公平,男方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放弃。

敬律师:我正好遇到一个类似的案件,是女方净身出户,写的一个放弃财产的协议和离婚协议,法院的判决还没有下来,但是法官说不会以这个协议作为判决的依据的,只是参考。

几位律师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其它情形,应该均分,如果按照这个协议分割,对于写出协议的一方不公平。

二、公司注销

单律师:一个皮包公司,欠了别人很多钱,包括员工的工资等,现在想注销掉,就是想逃避债务,什么方式最好?是不管它,等待吊销还是直接注销?注销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势必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者公告,这样债权人肯定会申报债权的,公司目前帐户都是亏空的,没有资金,只有部分桌椅板凳。

张律师:公司资不抵债,可以申请法院破产或者股东请求法院要求清算。

单律师:申请破产的费用也是很高的,现在公司没有钱。不按照程序进行清算,肯定会追究股东的责任。

李律师:我认为公司就放着不去管它是最好的方式,因为公司没有资金,又想逃避债务,清算就得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公告。申请破产又需要部分资金。

通过这次业务学习,大家对一些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了明确的认识和掌握,每位律师都希望所里能够多组织这样的业务学习和讨论,有利于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下周业务学习的课题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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