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
国际业务 | 作者: | 时间:2014-01-16 | 已阅:1216

国际贸易案例
    意大利甲公司与武汉某有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通过海运方式由中国向意大利出口一批化肥。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买方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30%的预付款。之后乙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发货,最后甲公司完全联系不上乙公司联系人。由于路途遥远且对中国的各方面环境都较为陌生,意大利公司的负责人只好找到了本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接受意大利甲公司的委托之后,笔者对该武汉公司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法律调查。笔者首先查看了乙公司的网站,发现网站制作非常粗糙,留下的联系方式与甲公司提供给笔者的一样;随后,笔者前往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公司章程等书面资料;接着,笔者又前往该公司的办公地址并联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现:该公司的办公地址不准确,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已停机。根据调查结果,笔者得出结论:乙公司成立时间非常短,注册资金少,办公地点不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公司为手段欺骗外国企业。于是,笔者以欺诈为由向武汉公安局某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以甲公司汇款地不在武汉为由不予受理。
另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因此,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等均须经过当经意大利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意大利使领馆认证。若证据确凿,甲公司应当会胜诉,但是拿到胜诉判决后,被告会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甲公司无法挽回实际损失。最终甲公司放弃了通过诉讼解决此次纠纷,但在之后与中国方面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更加注意此方面风险的防范。
笔者建议外国企业在与中国企业进行交易之前,应尽量委托中国律师或相关机构对其交易对象做资信调查,确保交易本身不存在欺诈情形,并在合同中约定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以减少有关公证、认证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时间方面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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