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本科、民商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专业资格: 11101201420514555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曾在德国弗莱堡大学访学两年,对德国、美国等国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具备处理该等国家及涉外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和实务经验。曾获得“江平民商法奖学金”鼓励奖、全国“首届企业法务征文奖”一等奖等奖项。 王伟伟具有10年以上的法律实务工作经历。曾分别在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天睿律师事务所(现北京光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在律师同行中有广泛的人脉关系。曾撰写大量最高人民法院、地方高院及基层法院案件的代理方案、法律意见书、代理词、辩护词等诉讼法律文书。曾在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出庭参与庭审,具有较为丰富的诉讼和庭辩经验。具有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的丰富经历和实务经验。 王伟伟是欧美同学会德奥分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会员、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学术委员会青年分会委员、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理事。王伟伟是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科研人员,现任副研究员。在《民商法论丛》《政法论坛》《商事法律文件解读》等刊物发表《从中美非公路用轮胎反补贴案到美国关税法修改的法律观察》《论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与代位权的关联》《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以要约模式与合同模式的比较为中心》等理论和实务类文章二十余篇。长期关注民商法,特别是物权法、担保法及数字法治相关的学术动态和司法裁判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主持参加多项课题研究,撰写大量研究报告、对策建议等,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 基于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王伟伟律师能够提供具有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可操作的纠纷解决方案。曾为大唐资本集团、北大方正集团、江铜集团、湖南信托、中国银行总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及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为中总行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曾作为主办律师处理包括以国家工商总局为当事人的股权质押登记纠纷等大型民商事案件、主办过重大上市公司重组纠纷诉讼案件,以及较多的涉韩国,以及美国和德国及欧盟相关的法律咨询项目及纠纷案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