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律师荣获“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称号
所内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9-02-18 | 已阅:888
7月15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司法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和副理事长姜兴长、胡克惠、刘长琨、秦怀保等同志出席会议。顾秀莲名誉理事长、赵大程副部长、岳宣义理事长就“1+1”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体现出的时代精神,以及如何深入开展“1+1”行动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上,表彰了“2011年度‘1+1’行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布了“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评选结果。

    十一名北京律师被评为“2011年度‘1+1’行动先进个人”,他们是:马兰、张浩、张学记、马政、马正军、吴咏頔、刘安信、霍奇、郭利、张学贵和李泽林。其中,马兰和刘安信律师被授予“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荣誉称号。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马兰律师承办的宋某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与宁夏律师吴海燕共同承办的张某等216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被评为“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

    马兰律师作为“1+1”行动优秀律师志愿者代表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我为什么选择留下》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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