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表彰了“2011年度‘1+1’行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布了“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评选结果。
十一名北京律师被评为“2011年度‘1+1’行动先进个人”,他们是:马兰、张浩、张学记、马政、马正军、吴咏頔、刘安信、霍奇、郭利、张学贵和李泽林。其中,马兰和刘安信律师被授予“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荣誉称号。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马兰律师承办的宋某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与宁夏律师吴海燕共同承办的张某等216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被评为“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
马兰律师作为“1+1”行动优秀律师志愿者代表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我为什么选择留下》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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