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保护协议与争议解决
所内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9-02-14 | 已阅:820
2012年6月13日晚,北外国际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举办题为《跨国投资争议解决—国际仲裁新趋势》的法律实务讲座。讲座由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首席合伙人、研究中心主任敬云川律师主持。会议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会议室举行。北外法学院的同学和部分老师参加了讲座。讲座全部以英语进行。
研究中心顾问Jane Willems通过两个小时的讲解介绍了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和根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所成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历史、基本制度框架,尤其是对中国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的角色演变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Jane Willems女士特别介绍了ICSID最近所解决的一起涉及中国国民的纠纷,即Mr. Tza Yap Shum vs. the Republic of Peru一案的审理和判决情况,对其中所涉及的争议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评述。此外,近期还发生了中国公司诉蒙古国政府及马来西亚公司诉中国的另外两个案件。与这种案例式的讲解给听众带来了启发。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和发展业务,依据政府间签署的投资保护协定进行争议解决和维权也是当事人的一项选择。
在讨论和提问环节,国际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敬云川律师与Jane Willems女士就讲座的内容交换了观点,北外法学院的同学和老师提出了有见地的问题。
随后,敬云川主任代表法学院向Jane Willems女士赠送了礼物。Jane Willems女士表达了对北外法学院和研究中心的感谢,并欢迎北外法学院的同学与她保持联系,进一步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讲座在愉快的气氛中结束。
   Jane Willems女士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法国巴黎的律师(Attoney-at-law),是北京仲裁委和中国贸仲委的仲裁员。目前担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的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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