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所法援律师参加央视公益广告的拍摄
所内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0-11-29 | 已阅:870

2010年11月26日,这一天,可谓是不寻常的一天。

这一天的山丹依然阳光灿烂。这一天的山丹依然和谐平安。这天下午的七点左右,有三名北京来的神秘嘉宾出现在山丹。他们来的是那样的悄无声息。他们来的是那样的突然。

这三名神秘的嘉宾正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公益广告栏目的编导。他们一行三人在甘肃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领导的陪同下,来到风景秀美的西部山丹,专门拍摄一部宣传法律援助的公益广告片。

片中的女主角就是我。我于今年七月份自愿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活动,自愿来到甘肃省山丹县,我是来自北京的志愿律师——马兰。

“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活动,是司法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的一个法律援助公益项目。目的是派志愿律师到无律师县,或律师少的县,从事法律援助活动。今年是活动的第二届。全国有100名志愿律师,其中有20名女律师,分赴祖国各个边远地区。我是派到甘肃省12名志愿律师中,唯一的一名女律师。

这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公益广告部的编导们来到山丹,只有两天半的拍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此次之行要拍摄的这个法律援助公益广告片,将在12.4全国法制日这天播出,而且要持续滚动播出一周的时间。

来到山丹后,编导们顾不上休息,连夜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编排中。先是让我看有关法律援助广告宣传片的样本,接下来是编写法律援助公益广告用语,最后选取拍摄地点,安排今后两天半的拍摄计划。

当晚,凌晨一点多了,编导们居住的山丹宾馆的灯光依然亮着。这是一个不眠的夜晚。

第二天一大早,编导们不顾旅途的劳累,不顾一夜的疲惫,正式开始了这一天的拍摄工作。编导们先是来到了霍城镇。这里有我代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当事人。我接手案件后,帮助当事人认真准备起诉材料,多次跟当事人贴心交流,鼓励她往前看,勇敢地继续生活下去。后被该当事人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该案件最终得以调解解决。编导们找到了居住在霍城农村当事人的家。当得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公益广告部的编导们来她家采访时,她流出来了激动的泪水。握在一起的手,再也不愿分开。

编导们看望了当事人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并给其中的两个孩子拍摄了一组镜头。镜头中的雪地,羊群,我穿着绿衣服,脖子上系着红围巾,是那样的鲜艳夺目,是那样的耳目一新。

下午,编导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老军乡。

老军乡有两个丢羊的农民,由于经济困难找到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代理。我接手案件后,积极地帮助丢羊的老乡组织证据,顺利立案。编导们来到老军乡,见到了丢羊的农民。又是一次激动的相见,又是一次感情的会面。编导们在黄昏夕阳的映衬下,在高大俊美祁连山的拥抱下,完成了一组精彩镜头。当晚回到宾馆,编导们和我又一起组织稿件到凌晨两点。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早饭,编导们又来到山丹著名的培黎学校取景拍摄。后又来到山丹县火车站、山丹县汽车站、山丹中十字等地取景。还走访了我代理的另一起在交通事故中唯一幸存的一名当事人。

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拍摄,一个画面一个画面的组合,一句话一句话的推敲。这一天,又是忙忙碌碌的一天。这一天,又是一个不眠的夜晚。

2010年11月29日上午,星期一。这天一大早,中央电视台编导们首先选择了一处离火车站不远的有树林的地方对我进行了专访。后来到山丹县看守所、山丹县法院拍摄最后一组镜头。看守所的戒备森严、法庭的庄严肃穆,端坐在审判席上严肃的法官,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以及胜诉后我和当事人忘情拥抱的镜头。这一幕幕场景仿佛还在眼前,这一幕幕场景其实离我已经渐行渐远。

拍摄完最后一个镜头,已经临近中午十二点。编导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可因为还要乘坐当晚七点多从兰州飞北京的飞机。他们只能匆匆告别山丹。

他们这次来山丹。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有太多客套的语言,只有雷厉风行的行动。这几天,他们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这几天,一直马不停蹄奔波在山丹。

这次来山丹拍摄的公益广告节目终于在12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全国法制日这一天首播了。广告片一直滚动播出到10日。苍凉的画面,盼望的双眼,凝重的表情,朴实的语言。好一个拍摄于山丹的法律援助公益广告片,让多少人记住了画面中的山丹,记住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记住了那些期盼法律援助的双眼。

2010年11月26日,这一天的山丹,可谓是不寻常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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