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赴四川出庭三次被逐
行业动态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676

北京律师赴四川出庭三次被逐

http://www.law-lib.com  2007-8-17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虽然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但被告人敬克文未能享受到服务,四川省江油法院三次将辩护律师逐出法庭,继续审理。

  副院长称律师违纪被逐

  敬克文,54岁,原为四川绵阳燃气集团董事长,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捕。绵阳市中院指定江油法院审理。北京泽丰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哲峰、北京东友律师事务所张世进受敬克文家属委托,出庭辩护。7月到8月中旬三次开审时,律师依法对法庭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后,均被逐出法庭。此后,庭审继续进行。

  江油法院毛彬副院长昨日电话中向本报证实确有此事。她称,两律师因违反法庭纪律被依法逐出。其表示,经有关部门同意,可让记者观看庭审录像。

  毛彬副院长在接受《法人》杂志和《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两位律师在法庭上随意与被告人交流、不听从审判长的指挥、提出过分要求。

  律师称法庭剥夺辩护权

  最高法《法庭规则》规定,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和训诫,对经两次训诫仍不听从劝告、制止者,审判长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

  刘律师表示,审判长没有两次训诫,而是直接将他们赶了出来。“事实上,我们也并没有违反法庭纪律。我们是当事人聘请的,怎么可能故意多次违反法庭纪律?”

  刘哲峰认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法庭继续开庭审理,严重剥夺被告人辩护权。江油法院欧副院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庭的审理并没有剥夺敬克文的辩护权,因为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行辩护。

  专家称律师被逐很罕见

  刘、张两律师认为,法律赋予被告人可以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以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不可能调查取证。江油法院这样做将律师置于虚设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说,律师被当庭逐出本身就是非常罕见的现象,而三次被当庭逐出,在司法史上从未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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