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问题采访了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专委会主任敬云川律师。人民日报《用法律语言共商,靠法律制度共建,让法治保障共赢——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一文受到各方关注,被司法部和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微信公号转发,文中的不少观点及案例均来自敬云川律师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和感悟,本公众微信号特发表敬云川律师的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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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问题采访了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专委会主任敬云川律师。人民日报《用法律语言共商,靠法律制度共建,让法治保障共赢——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一文受到各方关注,被司法部和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微信公号转发,文中的不少观点及案例均来自敬云川律师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和感悟,本公众微信号特发表敬云川律师的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尽快建立、完善中国海外投资的 整体保护体系 敬云川 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跨越诸多经济带和文化圈。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传统差别较大,涉及当今世界四大不同的法律体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既包括泰国、越南和土耳其等大陆法系国家和新加坡、缅甸和印度等英美法系国家,还有俄罗斯、乌克兰等后苏联法系国家以及伊朗、沙特阿拉伯等众多中亚、西亚和北非的伊斯兰法系国家。有些国家是上述两种、甚至三种法系的混合体。因此,各个东道国的法律规定差别大,与中国的相关规定有很大的不同。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因对所投资东道国的法律环境了解不够,在投资项目中交了很多“学费”,甚至让大笔投资有去无回。如何有效地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防范投资风险是每一个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对个人投资人和企业而言,一是要做好拟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包括东道国的法律环境和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主要法律规定,了解项目和合作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风险点所在;二是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和当地的律师、会计师和税务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的经验和优势,设计好交易结构和退出机制,尽量减少并排除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自身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从以往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和贸易的经验和案例来看,个体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在为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和制度保障方面,中国政府将大有可为。中国政府的强大力量能够解决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进程中遇到的诸多难题。 中国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建立和完善中国海外投资的整体保护框架。很多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一整套本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保护体系。但中国的海外投资利益保护体系目前还是比较碎片化的。我们建议中国政府应该把各个政府部门、各种驻外机构(包括使领馆在内)、各种行业协会整合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海外利益保护框架。当中国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的时候,就能够从中获得帮助,包括投资前的风险预警与风险评估,以及投资受损后的利益保护等。由政府部门牵头来建立这样的全面行动框架,有助于显著降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各种风险。其次,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地和一些主要的东道国来商谈双边互惠的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是保护企业海外投资安全的非常重要的制度性框架,目前中美和中欧BIT都在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应该争取尽快与重要的东道国达成BIT协议,并且积极地利用一些多边协议来保护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利益。第三,注重创设由中国主导的国际组织,并构建一个以国际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和争端解决规则为核心内容的,代表21世纪最新国际经济发展成果的国际条约体系,使其成为国际贸易投资法的规则。这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具有更重大的积极意义,亚投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再次,政府部门也应该协调规范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行为。部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行为,也存在着相互拆台恶性竞争的现象。由政府部门来协调和规范中国企业的行为,就能有效地避免上述不规范行为和恶性竞争的发生。最后,目前我国涉外律师比较稀缺,而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必须依靠专业人才。注重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精通英语,甚至小语种的涉外律师的培养,可以保障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推进。 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位于北京中央商务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其业务范围涵盖了公司(企业)法律业务、国际投资与贸易、金融与证券、建筑与房地产、争议解决和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多年来,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数百家知名跨国公司、大型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和数百家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由于日渐强大的品牌与实力,敬云川主任还先后牵头发起成立了领先的在线法律公共服务平台-点法网(www.idianfa.com)和促进跨界业务合作的华夏大数据法商联合会,可以为国内外更多的客户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