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应当尽快推出
法制新闻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933
 3月8日上午,我到北仲所在的招商大厦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制日报周末版协办、北京仲裁委员会承办的“金融危机背景下证券市场重大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 与会的主题发言嘉宾认为我国创业板推出的时机完全成熟,条件已经完全具备,政府应当尽快推出。主要理由如下:

一、创业板市场的准备工作已有十年,已经非常充分。有的发言者认为不要让创业板的诞生严重超过“预产期”, 建议把严重超过“预产期”的孩子赶紧生下来。

早在2000年前后,我国创业板市场就进入了筹备阶段。目前准备登陆创业板的储备企业已达1000余家。创业板筹备工作最核心的制度建设,包括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等已经基本完备。全力筹备创业板,力争尽快平稳推出创业板已被深交所确立为今年的重点工作。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急需要创业板市场。目前,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和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是当务之急。除政府的投资拉动以外,在资本市场方面,必须要在金融市场和品种、工具创新方面向前推进,而创业板市场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困难。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实力上的不足,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十分困难。因此,提供直接股权投资是推动中国中小企业成长的最重要的手段。而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会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和渠道。

美国上一轮10年的繁荣,与纳斯达克有非常大的关联。中国面临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为了解决目前的金融危机的问题,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大批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问题,我们应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 

三、创业板不会冲击主板和分流资金。今年一月全国新增贷款达到创记录的1.6万亿元,二月也达到8千亿元以上,也就是现在流动性充裕,市场上并不缺钱。此外,我国储蓄率非常高,不少企业和个人有资金但没有好的投资渠道。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闲散资金与好的项目对接起来。创业和技术创新已经不仅仅是实验室里个别科学家的事情,而更需要金融体制的支持。由于传统的银行制度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因此产生了资本市场;又由于主板市场无法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因此产生了创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尽快推出,不仅是一个资本市场重新构造的问题,而且是下一轮经济繁荣到来之前必要的制度准备。

    四、推出创业板可以完善和丰富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

美国发达的一个原因就是具有比较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具备主板、二板、三板等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以及丰富的融资手段和工具。所以,中国要搞创业板市场,只要我们的制度、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出创业板市场是可以成功的。

有学者认为要敢于在世界金融危机中推出创业板,只要加强证券执法、司法力度,全面开禁证券民事诉讼,并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尤其是要依靠诉讼的力量,依靠股民、律师、市场和法院的力量,共同提高证券监管的有效性。美国在“大危机”之时也是在证券领域引入辩方举证制度,加大对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等措施,才使美国股市开始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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