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各位同仁,下午好!
首先感谢北外法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特别是万院长对我们合作设立国际争议解决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和万院长认识时间不久,见面也不多,但每次交流都会发现我们分享很多的共同观点。最重要的就是我们都认为法律教育必须和法律实践相结合,法学院应该培养更多的有实践操作的能力的学生,能尽快适应社会需要。而我们律师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也需要不断学习、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素养。我们今天合作成立的研究中心正是这样一个平台,可以把法学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平台。
一、研究中心的成立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时机,它是经济不断全球化背景下的产物。
今天(2008年12月26日)中国的军舰在三亚誓师,正式出征远赴索马里海域护航。这个事件不仅表明我们的国力已经大大增强,也表明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投资和贸易往来的频繁。
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为我们法律界解决跨国争议和纠纷提供了条件和新的挑战。
今年正好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我们所在的单位、家庭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前所未有、不敢想象、而又真实发生了的巨大变化。我们当年上小学和中学的时候,生活还比较艰难,有时候吃饭还是一个问题和威胁。而今天我们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和汽车,并在假期到来时,不少人可以到欧美发达国家去旅行和度假。我们用30年的时间走过了别人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有几个数字大家都很熟悉,但我还是想在这个场合重复一下。到07年底,我国的进出口总额达到了2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约2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
这些年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资本输入国之一。2000年以后,国家又适时实施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到07年底,我国近7千家机构在全球173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企业过一万家,直接投资过一千亿美元。
总之,随着跨国经济交往的大幅增加,跨国的贸易、投资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从2005年被聘请担任贸仲仲裁员,这些年参与裁决了不少这类案件。在案件裁决中切实体会到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来做些这方面的研究。这是推动我们与北外法学院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2008年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纪念和骄傲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许多将永载史册并深远影响世界格局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是北京的奥运会;一是源于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无论是奥运盛会还是源于美国华尔街的经济危机,看似遥远,却又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这表明,我们已经是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化的一员,我们无法置身于世外桃源。
四、我们合作成立的研究中心,宗旨和目标就是研究跨国经贸、人员和文化交流中所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办法,以更好地为促进国际交流服务。
我们的研究中心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她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需要我们辛勤地工作和大力地投入。同时,还要大力借助政府、教育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和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的支持。大家共同努力,一起使她茁壮成长。
五、选择与北外法学院合作,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她是一个将外国语言能力教育与法律教育完美并成功结合的典范。这里的老师和学生不仅是法律人,更是精通和掌握外语的法律人;这里的老师和学生不仅熟悉国内的情况,更具有国际视野和开放进取的态度和精神,而这些都是我们成功实现研究中心目标的重要因素。
选择与北外合作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北外是我的母校,在北外英语系学习的四年我人生旅程中非常值得回忆和骄傲的四年。在大学期间,不仅专业能力和水平有极大的提高,学校也提供了许多参与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的机会,这是一段令人难忘的岁月。能与母校合作做事也是对我们校友感恩的一种形式。
最后祝愿我们的合作愉快并成功!
顺祝大家新年快乐!
敬云川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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