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944
在08年12月底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侵权责任法草案被正式列入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这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侵权法律制度,以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无救济则无权利”,这句古老的法谚道出了制定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意义。侵权责任法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保护及能不能得到赔偿的问题。但目前对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则散见于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单行法律之中,缺乏对侵权责任共性的规定。物权法、合同法设定了基本民事权利,而侵权责任法突出了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救济和保障功能。随着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成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社会不断强化对于“人”的自身权利的保护。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产品缺陷、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致人损害的民事侵权行为和事件时有发生,法院审理的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各级法院2007年受理的侵权案件超过87万件,包括网络侵权、侵害隐私权等不少新型案件。
12章88条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为完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勾勒出一条清晰的法律路径。让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来关注这部基本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我们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更应该关心和参与这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和以及立法后的实施问题。笔者将针对律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并结合立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希望同仁们参与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