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14部法规4月1日开始实施(全文)
立法焦聚 | 作者: | 时间:2019-02-15 | 已阅:713


 
作者: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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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2008年4月1日,共14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5部,地方级法规9部。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0号
教育部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26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天津市 天津港口条例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浙江省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7修正)  
福建省厦门市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
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山东省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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