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制作性爱光碟勒索前女友被判刑
行业动态 | 作者: | 时间:2019-02-16 | 已阅:1012

http://www.law-lib.com  2007-3-2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3月28日电(记者吴俊)周某见前女友嫁给了有钱人,于是开口向女友要钱。遭到拒绝后,周某竟然将两人相恋时录下的性爱过程制成光碟向前女友夫妇勒索钱财。结果周某被告上法庭。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周某的上诉,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今年31岁的周某是浙江省奉化市人。2002年,周某与女友晓红恋爱同居,期间还录下他们的性爱过程。2005年,晓红得知周某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一气之下与其分手,随后嫁给广州一家公司的老总。

    婚后不久,晓红就不断接到周某的电话,说自己做生意失败了,日子很难过,要晓红接济一下他。周某还以手中有两人的性爱光碟进行要挟。见晓红不买账,周某就将性爱光碟寄给晓红的丈夫和父母,还给晓红丈夫的员工发短信要其“欣赏光碟”。光碟事件使晓红和新婚丈夫争吵不断。

    2005年8月的一天,昔日恋人相约在广州一家酒店见面,周某威胁晓红:如果不从,就将他们的性爱光碟在马路上散发。周某走后,晓红向警方报案。当着警察的面,晓红拨通周某电话。周某在电话中向晓红索要100万元,还说“反正你老公有的是钱”。晓红说自己没钱,周某回答:“就60万啦,你先不要讲价钱,回家欣赏一下镜头再说吧。”说完就将电话挂了。

    2006年6月的一天,周某再次约晓红到一家茶艺馆谈话,警察破门而入,抓获正在勒索的周某。

    广州市中院终审认为:周某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对公民财物强行索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犯罪未遂,法院决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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